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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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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-2 學期 研究所校內宿舍申請說明
Posted at 2019-12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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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學大家好:
108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校內宿舍申請即將開始,請詳閱申請說明:
一、 申請對象:
非校內住宿生
且設籍於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以外滿兩年以上之碩、博士班學生(含父母之設籍)。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。
二、 申請時間:
108年12月30日(一)上午9時起,至109年1月7日(二
)下午5時止
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 申請方式:一律網路申請
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graduate
四、 若有下列情形者,可優先分配校內宿舍,若床位不足,則優先候補:
身心障礙學生,須驗身心障礙手冊
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,須檢驗政府核發之低收入證明影本,且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資料在上面,符合低收入戶資格者,免收住宿費用。符合中低收入戶者,減免宿費三成。
離島學生,父母與本人之戶籍皆須設籍於離島2年以上,須驗全記事之戶籍謄本
原住民學生,須驗戶籍謄本
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學期者,須驗護照及僑生證明。
※有優先住宿情形者,請於線上申請時勾選優先住宿選項,並於申請期間將應驗之證件上傳。若驗證後不符合優先住宿資格者,恕無法提供住宿。
五、 申請結果:
109年1月9日(四)下午2:00公告抽籤結果
於申請網頁,請同學登入查看申請結果(
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graduate
),或學生住宿服務組之網頁(
http://dorm.osa.ntu.edu.tw/main.php
),抽籤順序如下:
身心障礙學生
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
離島及原住民學生
交換學生就讀本校第一學期者
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學期者
醫學系公費學生就讀本校第一學期者,其設籍(包括父母之設籍)北北基、桃園市以外滿兩年以上及設籍桃園市有特殊需求者
至申請日止,設籍北北基、桃園市以外滿兩年以上之學生(包括父母之設籍),及設籍桃園市有特殊需求者
至申請日止,設籍桃園市滿兩年以上之學生(包括父母之設籍)
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(含北北基學生)
六、 入住須知:申請者經通知抽中宿舍後,於進住時需繳驗
全記事之戶籍謄本
(包含父母及本人)與
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
與
繳費收據
,若資格不符,即取消住宿資格。
※入住宿舍後即可住至正常修業年限結束,無須重新申請。
七、 入住時間:
109年2月10日(一)起
,於上班時間至各宿舍輔導員辦公室辦理入住。
八、抽籤宿舍類別為:
城中宿舍(男生隨機抽男二、男四宿舍, 女生隨機抽女六、女四宿舍)
總區宿舍(男生隨機抽男六、男八、研一男、研三男宿舍,女生隨機抽研三女、研一女宿舍)。
同學於申請時請依個人需要填寫志願。抽中或候補到宿舍者,如欲換宿舍,可於開學後三週,依外轉辦理公告規定,自行找人辦理宿舍外轉。
九、未抽中宿舍者會隨機分配候補號,一有床位空出即依序候補並發Email 通知,同學可隨時登入申請系統(
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graduate
)查看候補情形。往年開學前男生約可補100人,女生約可補50人,但每年退宿情形不同,請同學自行參酌。
十、候補序號將持續候補至109年6月15日, 之後作廢。
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住宿組研究所承辦人黃小姐,電話:02-33662266,Email:tzuying@ntu.edu.tw
敬祝 學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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